这就是伦理学读后感100字
《这就是伦理学》是一本由【日】田上孝一著作,广东经济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32,页数:216,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这就是伦理学》读后感(一):书中这三点内容彻底颠覆了我的认知
很喜欢读日本的书,因为读起来非常通俗易懂,不会有太大的阅读障碍。美国的很多书则总是喜欢生造一些词汇,显得晦涩难懂。
这本《这就是伦理学》就是一本比较好读的小书,全书一共14万字,我读书比较慢,花了不到10个小时读完的。相信您读起来也会比较轻松。
书本的另一个亮点就是它是樊登推荐的。之前我在樊登读书企业版那边做过几年的小编辑,所以我知道樊老师选书其实是很有标准的,会优先考虑科学性和建设性比较强的书。
《这就是伦理学》介绍了很多伦理学讨论的话题,能帮助我们快速入门这门学问。我从这本书中学到了三组概念,对我的认知就很有建设性。这三组概念分别是:完全义务与不完全义务、恐怖组织的暴力和国家的暴力、内在价值和方式价值。
我先来分享第一组概念:完全义务和不完全义务。
完全义务是指不论是什么场合都必须无条件履行的义务。不完全义务是指在能力范围内应该履行的义务。比如说法律就是完全义务,而孝敬则是不完全义务。后者不履行也可以,但是正是因为履行了,一个人才会变成一个大家认为的善良的人。不完全义务是伦理学所关注的义务。
第二组概念是恐怖组织的暴力和国家的暴力。
二者的共性都是为了制造恐怖,采用了暴力手段。二者的区别也很容易理解,前者是非法地行使暴力,后者是合法地行使暴力。
多数时候,无差别的恐怖行动都应该被明确拒绝。但是,如果是锁定对象的恐怖行动,人们就不会提出异议。作者举了一个例子,就是皮诺切利时代的智利。独裁者通过警察搜查出反对者,在严刑拷打之后进行处决。这种情况下,那些反抗权力的暴力被独裁者全部称为恐怖行动,并且予以否定。这其实是一种错误思维。
作者明确了自己的态度:
“主张自己的判断正确无误的国家权力虽然经常使用‘恐怖分子’这个词来诡辩,但历史也证明了国家权力并不是无谬误的。”
“轻易使用‘恐怖分子’这个词反映了权威主义的无批判态度。从伦理学的角度来看,这样简单的思考模式当然应该改正。”
结合国际的暴力事件,我们也很容易理解这组概念。
第三组概念是内在价值和工具价值(或方式价值)。
内在价值是指事物无论对本身以外的事物是有存在益处,本身都具有的价值。工具价值是指只是在有益处范围内具有的价值。
这组概念可以区分清楚人类主义和人类中心主义。人类主义(人道主义)的前提是承认人类的内在价值。人类中心主义的不同点在于,它仅仅承认人类的内在价值,而人类以外的任何存在(包括动物、植物、无机物等在内的整个自然环境)都被视为仅具有工具价值。
从人类主义的角度来看,人类中心主义的人类观是不恰当的。人类只将自己作为这个地球的中心,进而为所欲为的高傲行为,其实是毁灭了人性。
不知道您看了这三组概念之后是什么感受,我确实感觉自己的认知被颠覆了。我们不能错误地认为所有的义务都是必须要履行的,不能错误地认为凡是国家的暴力都是正确的,也不能错误地认为人类以外的所有存在都是可以肆意巧取豪夺的。
好了,这三点是我从这本书里收获到的,多的就不剧透了。相信每个人读这本书,收获也一定是不同的。如果您觉得我的介绍对您有所帮助,可以买来读一下。
《这就是伦理学》读后感(二):这就是伦理学
最近刚看完这本书——《这就是伦理学》,受益匪浅。
需要强调的是,虽然看了这本科普书或许不能带给你很多直接的利益,但这本书里研究的内容绝对不是可有可无,无足轻重的。
很多人会问,读书有什么用?这本书的重要价值在于,它教人学会分辩究竟哪些事物才是正义与重要的。
在读这本书之前,我对伦理学的理解是非常模糊的,我觉得它应该是和人际关系有关的,和社会矛盾有关,但实际上更准确的说,伦理学也是哲学的一个分支,又被称为“道德哲学”。
在伦理学中最重要的是,不要将自己“束之高阁”,一定要有“当事人意识”,即思考:“如果是自己,会怎么做呢”。伦理学要求人们,说的话不背离自己的行为,最大限度地追求“言行一致”。
伦理学的制约就在于,其理论是必须停留在“普通人通过一般性的努力就能够实现”的范围内。简单地说,它的理念可行性应该是适用于大多数人的。
接着我们通过具体的事例来看伦理学涉及的范围。
一个很有争议的问题是,脑死亡状态是活着还是死亡了?
如果死是指从身体到“人格”的丧失,那么脑死亡状态就是死亡。另外,如果死亡是指身体的“生理机能”全部停止,那么脑死亡状态就不是死亡。
如果以人格为基准的话,就没有理由来区分全脑死亡和大脑死亡(植物状态)。这个问题之所以重要,一方面原因也是因为它涉及到我们如何看待这些“少数”的人的生命价值。
在讨论“义务是否该无条件履行”的问题上,有一个较为常见的困惑——“医生是否该向癌症患者告知其病情?”
似乎直接说是不可取的,可以看出在任何场合都把义务看作“绝对要执行”的这一观点是不妥的。
有人将义务分为“完全义务”和“不完全义务”。
伦理学研究的是不完全义务的部分,至于完全义务的部分则与法律的制定有关。
学习伦理学能够让我们将自己的想法转化为清晰的意见,让我们脑中的烦乱一扫而光,变得“豁然开朗”。 因此我觉得对于伦理学的学习和了解是很有必要的。
《这就是伦理学》读后感(三):在我们评判他人之前,先把自己放在当事人的位置上
伦理一词看似十分抽象,在生活中很少听见,最多也是“那不合乎伦理呀”,大约指某种行为不妥当,不符合大家的期待,令人匪夷所思,会被人在背后闲谈感叹。
然而,读完这本小小的书,才深觉原来伦理无处不在,就贯穿在我们各种各样的行为和大大小小的抉择之中。
开篇作者就指出,伦理是道德哲学,哲学分为存在论、认识论和价值论三大领域,伦理便属于“价值论”领域,因为在伦理学中的“善恶”就是明确的价值本身。
咦,这不就是我们常说的价值观、三观不合、道不同不相为谋么?在这三个词背后,可以讨论的东西实在太多了,婆媳关系、职场规则、育儿股观念等等,而且这些议题永不过时的。
在本书中,作者列举了各种各样的问题,小到“公交让座是否是伪善”,大到“人类是‘特别’的存在吗?”,但正如作者所说,这些只不过是触及了伦理学应该涉及问题的一小部分。
伦理学不仅在我们生活中无处不在,而且还会伴随我们终生。尤其是我们生活在这样一个技术不断改变着人类生活方式的快速发展时期,面对古老的和新生的观念的碰撞,我们该如何应对?
只要赢就对了吗?有钱是唯一的标准吗?一定要努力才不会虚度人生吗?别人都在卷我可以躺平吗?善良一定要有锋芒吗?如何才能有锋芒?自由是不伤害别人就可以了吗?不戴口罩是自由吗?
人要有十足的善念以及“适当的自私”,懂得尺度才能理清利害,才能在喧嚣的网络争议中看清事情的真相,做出理性的抉择。
最大限度地追求善,是提高人性的好方法
人类与机器人很大的不同在于,机器人是预先被设定好的、机械地运转着的,具有明显的、确定的工具价值的事物,而人是每天都要面临无数的抉择,一些是无意义的很容易做出的选择,比如是先洗澡还是先刷牙,还有一些是有意义的有时候很难做出的选择,比如,给身边的人制造惊喜,想方设法让不开心的人开心起来,为让自己爱的人开心不得不做一些自己不太愿意去做的事情等等,然而,这正是人具有“人情味儿”的地方。
随着技术的进步,在不久的未来,我们可能就会有机器人服务员和人工服务员,大部分的人都更喜欢后者,就像今天我们在淘宝购物时,希望给我们提供咨询的是人工客服而不是机器人客服。
人身上除了具有一定的工具价值外,还有人作为人本身的内在价值,就是我们一直追寻的人性。最大限度地追求善,才是更有人情味的人生。
最大限度地保障个人的自由,是社会存在的前提
只行善事的社会,只有善人存在的社会,真的存在吗?
这样的社会也许很安全,很舒适,但却不是我们所期望的社会。事实上,一个只存在善事和善人的社会,极有可能是一个独裁者的世界。
在《1984》这部小说中,乔治·奥威尔刻画了一个令人感到窒息的恐怖世界,当独裁者追求权力到想要控制每个人的内心时,人性被彻底扼杀,自由被彻底剥夺,社会也会变得单调乏味毫无幸福可言。
社会可以通过法律还规范一个人的言行,但不能通过无处不在的窥视或者植入芯片等手段来强制束缚每个人的内心。就算是出自善的意图,当政者也不能将善意强行施压给每个人,不要试图去改变所有人的想法。
在人际关系中,又何尝不是如此?每个人的想法都是如此不同,也应当不同,可以在行为上必须妥协,但无须连想法都整齐划一。尊重每个人独特的存在,不逾越边界,在自由的表达中,才会涌现出优秀的想法。
极端情况下该如何做出抉择?
多数服从少数,为了多数人的利益可以牺牲掉少数人的利益,这些在我们日常生活中,似乎是公认的价值观。
如果大家还记得哈佛公开课中著名的“电车难题”时,就会明白,在极端情况下,我们默认的行为准则似乎失去了意义。当选择权交在我们手中时,我们该如何做出选择?
相信很多人看那个视频时,都会跟我一样,内心充满了纠结,同时还有一种人性无法保全的无力感,尽管知道这是一个思想实验,但仍然会担心自己面临类似处境。
李安的电影《少年派的奇幻漂流》,给人留下很多探讨的空间,少年派是吃了他的一家人或者吃了他母亲而得以存活下来的吗?
理所当然,任何人都想生存下去,极端情况下吃人肉算犯罪吗?如果是你,你又会如何选择呢?
这一本小书,将我们平常很熟悉以至从未深思的观念融入到或平常或极端的事例之中,让我们有机会认真思考各种观念的价值,更有意识地做出选择,同时也对他人的选择更为宽容。
《这就是伦理学》读后感(四):一本书读懂伦理学,简单到不可思议
铁轨上,一辆列车呼啸着向前方驶去。
突然,司机发现前方的轨道上有五个人的身影,他赶紧按警铃,却没有响,拉手刹,也没办法停车。如果照这个速度继续行驶,那么这五个人必定命丧黄泉。
这时,司机看到不远处的铁轨有一条岔道,如果改变列车的行驶轨迹,就能救下五个人的性命。
然而,那条岔道上正好有一个人在干活。
假如你是司机,你会作何选择,是继续行驶,撞向五个人,还是选择改变方向,撞死一个人?
1967年,哲学家菲利帕.福特在他的论文——《堕胎问题和教条双重影响》中,提出了著名的“电车难题”。
福特指出,其实多数人都会选择“改变列车的行驶方向”,牺牲一个人的性命,救下五个人的性命,是一件“值得”的事情。这在多数人看来,似乎更符合社会道德的标准。
那如果改变列车行驶方向的唯一遥控器,掌握在你——一个站在铁轨旁边的路人甲手中,你又会作何选择呢?
相同的情境,不同的身份,左右着人的行为抉择。这个选择所依据的判断标准、行为规范,就是我们常说的“伦理”。
日本立正大学哲学硕士、立正大学特聘讲师田上孝一,在《这就是伦理学》一书中,剖析了伦理及伦理学的概念和定义,用一个个生动形象的现实案例,诠释伦理学在日常生活中的体现与应用,让读者认识伦理、学会用伦理的角度去思考问题。
用田上孝一的话来说,人要有十足的善念和“适当的自私”。只有懂得尺度,才能理清利害,从根本上提升生命质量,不再惧怕孤独、无畏纷扰,获得真正的幸福。
早在古希腊时期,哲学家苏格拉底就提出了人性本善的观点。这与战国时期孟子的“性善论”不谋而合。
苏格拉底认为,人的本性都是善良的。但是人之所以会做不好的事情,是因为他们的内心不知道自己正在做、已经做的事情是坏事,这是出于“无知的恶”。
所以,从苏格拉底的观点来看,如果人已经能够认识到,自己所做的事情是坏事,那么必然会为此而悔恨、并痛定思痛不再做错事。
为什么事情有对错之分?为什么人会有善恶之别?为什么有的行为会被唾弃,有的行为却能够得到褒扬?
衡量对错、分清是非、看清事物的标尺,就是伦理。
伦理这把标尺,是通过教育、社会背景等方式,在人与人之间相互影响,不断塑造而成的。
伦理本身是抽象的,它与日常生活中真实存在的人和事物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因为,伦理学研究的,就是这些真实存在的事物和人类行为背后的逻辑、价值观和判断准则。
所以,准确地讲,伦理学也是属于哲学的范畴。
哲学研究的对象是整个世界里一切的事物和现象之间共同的、本质的、普遍的规律,比如世界的本源是什么、物质和意识的关系、世界的基本状态是运动的还是静止的,以及人的本性到底是善的还是恶的等问题。
而对人性善恶的研究,正是伦理学研究的核心。也就是说,伦理学研究的是哲学中的道德问题,因此,伦理学又被称为“道德哲学”。
历史上很多有名的伦理学家,都是大名鼎鼎的哲学家。
譬如,提出“认知你自己”的哲学家苏格拉底,就被认为是“伦理学的创始人”。他认为一个人只有认识了自己,才能够实现自己的使命,成为一个有德性的人。而德性,既是一个人的本性,又代表着对知识的认识和掌握。
再譬如,最先为伦理、德行下定义的哲学家亚里士多德,他所撰写的《尼格马可伦理学》,也是西方最早的伦理学专著。
诸如笛卡尔、伏尔泰、康德、黑格尔等在哲学上颇有建树的大家,都是各大伦理学流派的代表人物。
你是否设想过,假如没有所谓的伦理,人类社会将变成什么样?
或许大多数忙于生计的人,根本无暇思考伦理与生活、与人类社会的关系。但实际上,伦理早已经渗透生活的方方面面。
举个简单的例子,烟和酒到底哪个危害性更大?为什么每一盒香烟上都会写着一行小字:“吸烟有害健康”,而酒瓶上却没有相关的标识?为什么人们总说戒烟戒酒,难于上青天?
其实,这背后与伦理学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一直以来,人们都认为之所以很难戒掉烟酒,是因为酒精和香烟都具有成瘾性。
但是,真正让人们难以戒掉烟酒的,不是烟酒本身,而是“依赖症”。
酒精依赖症的形成并不容易,这与饮酒的量、种类、时间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如果不是长时间像喝水一样灌酒,根本不可能养成酗酒的恶习。也就是说,酒精依赖症的形成,必须连续多天持续摄入大量的酒精。
以啤酒为代表的软性酒度数低、酒精含量少,自然也不容易形成依赖症;而以威士忌、白酒等为代表的硬性酒度数高、酒精含量高,只要少量饮用,就能够摄入大量的酒精。
大多数得了酒精依赖症的人,都是因为喝了太多的硬性酒,摄入过量酒精,才导致酒精依赖。
所以说,酒精不完全是“坏的”。如果适量饮用酒精,还有助于人体的血液循环、美容养颜、安神放松。只有长期过量饮酒,才会导致酒精依赖症的形成。
相比之下,香烟可就显得不那么友好了。
香烟的学名就是大名鼎鼎的毒物——尼古丁,人类的血液中本来并不含有尼古丁。当人类开始吸烟,人体就在不断地摄入尼古丁,这时健康的身体就会本能地产生排斥反应,出现咳嗽、头晕等症状。
如果身体无视这些症状,继续吸食香烟,那么久而久之,大脑就会将摄入一定量的香烟作为常态。
进入身体的尼古丁会在人体循环中被代谢掉,为了维持身体内的尼古丁含量,大脑便会授意人体继续吸烟。这时,香烟依赖症就形成了。
这也就是说,人之所以会想要吸烟,就是由于大脑已经将吸烟、摄入尼古丁视为常态,人体就产生了想要继续吸烟、每天都必须吸烟的习惯。
如果人体想要戒烟,阻止吸烟行为,那么就会触发大脑的防御机制,大脑会不顾一切地让人体去吸烟,这就是戒断反应。
和酒比起来,显然香烟对人体的危害更大,更应该被严加规范。
但如果直接简单粗暴地禁止,势必会引起人群的逆反心理,导致香烟的泛滥。
尤其是对二十岁之前的青少年来说,过早吸烟会导致尼古丁对大脑的成瘾性更强,日后更难以戒掉。
为了保障他们的知情权,让他们明确知道香烟这一特殊产品的主要成分,以及其对人体产生的哪些危害,所以在香烟盒的显眼位置都会标注“吸烟有害健康”。
对人类社会来说,伦理学存在的意义就是从一个更加客观的角度去研究、评判这个社会中的万事万物,用这种价值判断来引导个体的行为。
而作为大千社会中渺小的一份子,我们学习、研究伦理学的意义,不止于更加了解这个光怪陆离的社会,而是在面对人生中一个又一个选项时,能够更加清楚哪个选择对我们人生的意义更加重大,知道哪个选项更能够提高自己的人性。
因为对于人类来说,最重要的是善,是人性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