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辩微
讲授诗歌《我爱这土地》时,有学生问,作者为什么不直接以“我”的角度来表情达意,而要以“鸟”的身份来写? 如果除去“鸟”这一意象,效果如何呢?我们可以将诗文进行改写来比较辩微,感受诗歌中独特意象的丰富内涵。
原文:
假如我是一只鸟,
我也应该用嘶哑的喉咙歌唱:
这被暴风雨所打击着的土地,
这永远汹涌着我们的悲愤的河流,
这无止息地吹刮着的激怒的风,
和那来自林间的无比温柔的黎明……
——然后我死了,
连羽毛也腐烂在土地里面。
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
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
改写稿:
我也应该用嘶哑的喉咙歌唱:
这被暴风雨所打击着的土地,
这永远汹涌着我们的悲愤的河流,
这无止息地吹刮着的激怒的风,
和那来自林间的无比温柔的黎明……
——然后我死了,
连身体也腐烂在土地里面。
……
修改之后,去掉了“鸟”这一意象,虽然依然能文通字顺,但表情达意明显弱化了。因为“鸟”是诗人选取的独特意象,有着丰富的内涵,我们可以结合文章背景发挥联想和想象。
鸟是渺小的,力量微不足道的,但是在炮火连天国运危急的时刻,看似微不足道的小鸟也要奋力歌唱,用自己的歌喉发出不屈的声音,这使人联想到“国家兴亡,匹夫有责”。
鸟弱小而不屈的形象,跟当时中国人民被蹂躏而抗争的形象是相对应的,而鸟连羽毛也腐烂在土地里面,这种对土地毫无保留的奉献一切,其震撼力远远大于人的身体也腐烂在土地里面。
此外飞鸟和大地本就是一对充满着象征内涵的意象,飞鸟和大地象征着游子和祖国,飞鸟飞得再远,它也无法摆脱心中永远的土地,这种不能割舍的眷恋不就是作者以及千万国人心灵的写照吗?
我们找一下文中描写“鸟”的语句,发现“鸟”是一个勇者形象,他用嘶哑的喉咙歌唱,他为被压迫的土地歌唱,为愤怒反抗的河流和风歌唱,为即将到来的黎明而歌唱;“嘶哑”可以看出他的疲累和竭尽全力。鸟活着时倾尽全力的为土地而歌唱,“死了”“连羽毛也腐烂在土地里面”,将自己的全身投入土地的怀抱,与土地融为一体,把一切都毫无保留的献给这片“土地”,这是一种刻骨铭心,至死不渝的深情。
现代诗歌中的独特意象往往具有丰厚的内涵,不仅可以丰富诗歌的意蕴,还会产生超乎寻常的表达效果,也是把握诗歌情感的关键因素,应发挥联想和想象深入挖掘其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