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乡
这两天,母亲一直在打电话,询问搬家的日期。我听得出,母亲的语气里既有对来到我这里生活的憧憬,也有离乡的感伤。这个小村庄,母亲生于斯长于斯,大半生光阴都是在这里度过的。远处的老哈河,近处的莲花山,似乎都是她的亲人。母亲没有多少文化,可能不会想到“半生岁月一抹去,几辈家园自此别”。但乘火车坐汽车回来,总是不能再住进自己的旧屋;见了乡里乡亲,归客的身份,一定会让她情绪低落。想到这些,我也愀然。
是啊!这个小村庄,承载了我太多的回忆。童年、少年、青年,曾经,这里是我的出发点,也是我的归宿。忘不了年少时在乡里读书,周末回家,母亲早早站在门口,我一路狂奔到屋进厨房,顾不得放下书包洗净手,拿起母亲蒸好的包子狼吞虎咽;忘不了为躲避父亲那扬起的巴掌,我屏住呼吸藏在草屋的经历;忘不了大学毕业后,我为了考公务员,在小屋里不分昼夜挥汗如雨学习的情景。朋友说我过于怀旧,我也跟他们炫耀过,至今我还珍藏着从小学到大学几乎所有的课本!
父亲像天下千千万万个农村的长子一样,过早辍学帮助爷爷奶奶侍弄几亩薄田,帮助二叔、老叔圆了读书梦,娶了同村的姑娘,尽心尽力伺候年迈的爷爷奶奶,把出人头地的希望寄托在我的身上。
也曾经在温暖的灯光下,问起过父母的爱情。父亲只是憨憨地笑,母亲的脸上竟然飞起红霞,“哪有什么爱情,你姥姥看你爸爸手脚勤快、做事靠谱,就做主了这门亲事,我是被包办的婚姻!”虽是嗔怒的语气,眉眼间却是藏不住的喜悦。是呢,父母的生活,跟风花雪月没有关系,似乎也没有诗与远方。但三十多年来,他们的相处更多了一种相濡以沫。这种相濡以沫,是母亲生病时,父亲拙手拙脚熬的小米粥;是父亲干活回来,母亲准备好的一盆洗脚水。父亲脾气暴躁,母亲性情温和,是那种中国北方传统的家庭组合方式。开春了,计划一年的开销;年尾了,盘点一年的收获。
父亲是村里的“大能人”,人情往来总是走在前面,又因为他竭尽全力尽孝为爷爷奶奶养老送终,还因为他以“牺牲”个人前途为代价换来两个弟弟在大都市优渥的生活,所以父亲深得村里人的敬重。但这些似乎并不能成为他最大的骄傲,他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是“三十年前看父敬子,三十年后看子敬父”。他的内心一定有这样的想法——一个男人的价值,要看他生了一个怎样的儿子。儿子出人头地,他才可以在乡亲面前侃侃而谈他的“育子经验”,才可以心安理得接受子侄辈的敬酒,才可以理直气壮地对邻居家不听话的孩子“训话”。总而言之,我的发展状况,直接决定着父亲作为一个男人的成就指数。我是他的儿子,我的身上,延续着他的血脉;我的身上,寄托着一个“60后”农村男人的全部期望。我读书功课好,我工作有业绩,他就更有底气,更有面子。
父亲没有什么豪言壮语,但他打在我屁股上的每一巴掌似乎都是一种有力的鞭策。对于他那扬起的大巴掌,很小的时候是怕,因为疼;青春期的时候是恨,因为邻居家的孩子就可以吸烟喝酒去网吧;后来懂事了,特别是看到叔叔们携妻带子回到小村时父亲眼里的那种艳羡,我竟有些害怕跟他对视了,我怕看到父亲失望的眼神。也许这就是一个乡下少年懵懂的心理成长历程吧?读书!像叔叔那样走出去,去看外面的世界!虽然底子薄,我考入的大学不是很理想,但为了父亲,我真是拼了!连续三年的奋战,我终于成功上岸,成为一名光荣的人民警察。当我穿着崭新的警服站在父亲面前时,父亲的眼里,好像有星光闪烁。而母亲,反复抚摸我的衣袖,高兴地说,“我儿子穿上这身衣服,可真帅!”
繁忙的工作、恋爱、结婚,我做着一个男人应该做的一切。如今,我在我生活的小城给父母准备了一套小房子。我希望他们也走出那个小山村,到我身边来过一种与往日大不同的生活。他们的确是欣喜地答应了,但真的告别老房子,告别小村庄,告别乡亲,这种从乡村走向城市的告别,是否成为父母精神上的“断脐之痛”?
我的父母,他们会尽快适应晨昏锻炼,适应去拥挤的市场买米买菜,适应在狭窄的厨房里煎炒烹炸。不久的将来,他们还会一脸喜气迎接我的下一代。等到那时候,抱着孙子凭窗而立,他们会给我的孩子讲那个小村庄的故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