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彩满分小说(撒娇麻花)樊铮夏果-强烈推荐撒娇麻花(樊铮夏果)小说精彩全文阅读
着急了,我这不是着急交稿,所以没有来得及吃饭嘛。乖,别哭了……以后,以后一日三餐一定按时吃,早一分钟,晚一分钟都不行,怎么样!」
我从他抬起的臂膀里钻了进去,结结实实压进了他的怀里,抬手去擦他还带着眼泪的面庞,「宝宝不哭了,哭得我心都碎了,嗯?」
他撇开脸。
锅里的水沸开了,他把锅盖打开,往里面泄愤似的下了一把菜叶子。
我探过头去看锅里孤零零的面条和菜叶,又去蹭他,「我想吃叉烧面。」
他理都不理我,「只有清水面,爱吃不吃。」
但是最后端上来的面条上,不仅盖了三片厚厚的叉烧,还有一个我最喜欢的溏心蛋。
2
一整天不吃饭,一吃吃了一大碗面条的后果,就是我的胃开始消极怠工。
凌晨,我竟然硬生生地被一阵从胃部传来的痉挛和疼痛醒了。
胃部似乎有一根尖锐烧红的铁针在来回穿刺,只不到数分钟,我就生生疼出了一头冷汗。
床边的闹钟显示三点整。
我挣扎着起身,窸窸窣窣的动静把男朋友闹醒了。
他撑着手坐起来,迅速打开了床头的小夜灯,「胃又疼了?」
我蜷着身子,勉强朝他点了点头。
下床、开灯、拿药、倒水。
他轻轻把药喂我吃进去,给我冲了热水袋,又坐上床,小心翼翼把我抱在怀里,用手轻轻地来回揉按着我的胃部。
痛苦已经不那么严重了,他长手长脚裹着我,从身后传来他重重的心跳声。
突然间,我的脖颈一凉,两颗温热的水珠「啪嗒」一下打在了我的颈上,摇摇晃晃地顺着我的肩胛骨流了下来,蓄积在我的锁骨里。
我回头去看他,他把我死死埋在我的后颈处,躲闪着不肯让我看到他的脸,身体因为不断地抽泣,已经控制不住微微颤抖。
我用力转过头,打开双臂环住了他的脖子,用双唇代替手指,轻轻触碰他咸湿的侧脸。
他眼泪流得愈发汹涌,将几缕发丝打湿了,乱七八糟地黏在额前。
我轻轻地调笑他:「怎么又哭了,小哭包?」
「痛的是我,又不是你,我都没哭,你怎么哭了?」
就算哭得很投入、很伤心,他也没有忘记帮我揉按胃部。
他的热度源源不断地从手掌、紧贴着的背部,还有他温热的眼泪,传导进我的身体里,像是灼热的春泉。
「不哭了,亲一亲好不好?」我去找他的嘴唇,温柔厮磨。
他脸上还可怜地挂着泪珠,皱着眉头闭着眼睛被我亲吻,鼻腔里委屈的抽泣慢慢变成了舒服的「嗯嗯」声。
被褥里面隔绝出了一个小小的、没有病痛的世界。
两个人的心跳几乎融化成了黏糊糊的糨糊,贴在一起咕噜噜冒着气泡。
「我也疼。」他贴着我,小声地呜咽着。
「嗯?」
他拉着我的手,放在他的心口,「这里疼。」
3
第二天他和公司里请了假,带着我去看了一位声名在外的老中医。
老中医把着我的脉连连摇头,接连叹气,说小年轻的身体怎么会虚成这个样子。
随后奋笔疾书,列了一张长长的单子让我们去取药,又百般叮嘱我不能吃辣、不能吃冰、不能喝酒、不能吃刺激油腻的食物,并且重中之重,要按时吃饭。
整个检查的过程中,男朋友比我还紧张,中医说一句,他就在备忘录里记上一句。
平时骄傲又自信的男人,在各种高端场合神采飞扬、滔滔不绝对答如流,而此时对着中医的训诫喏喏应答,一句话也不敢反驳。
回去的路上正值下班的点,高速上的车子挺多,开开停停。
黄昏正交叠着暮色,车载音响里轻轻地放着靡靡的爵士乐。
男朋友在音乐的伴奏下,孜孜不倦地对我说教。
「早上起来粥在电饭煲里温着,去打一碗喝,千万不能再忘了。以后我每天督促你……」
他的手指纤长,指节分明,扣着我的十指。
「冰饮料不能喝了,冰箱里的,回去就清空,送给隔壁他们,你最近是一点点都碰不得…… 」
他的薄唇开开合合,唇线完美,弧度诱人。
「这篇稿子交了之后,就先好好休息一阵,不着急马上写下一篇。好好调养一下作息和身体……最近晚上也不要出去聚餐了,就在家里。我回家之后给你煲汤喝。今天晚上就喝汤,喝……奶油鲫鱼汤,还是干贝白菜汤?」
见我看着他出神,他倒也没有生气,只是孩子气地撇了撇嘴,捏捏我的手心,「你怎么总是不理我呀,你是不是不爱我了?」
他正在等着我着急否认,然后说「爱他」。
见我没有回复他,他显得很委屈,但是梗着脖子,也不知道是说给我听,还是安慰自己:「没关系。」
4
其实我真的是一个嘴巴很甜的人。
父母离异后各自组建家庭,只剩我独身一人跟着奶奶生活。如果嘴巴不甜,脸皮不厚,就没有办法生存下去,把自己拉扯到成年。
经历过冷眼、讽刺,经历过被当成负担被互相推托的日子,我从生活里学到的第一件事,就是讨好、避重就轻和伪装。
经过日夜不分的努力,我考上了京城的研究生,努力在学业的重压之下找兼职赚取生活费。最忙的时候,白天要去公司实习,晚上去干家教,半夜里还要做线上兼职。
忙忙碌碌的时候,我来不及吃饭,有一顿没一顿地饿着,为了省钱,也是为了省时间。
而这样的我,最大的运气似乎都用在了遇到我男朋友身上。
在朋友聚会上认识,他当晚便问了一圈人,要了我的微信。
他是中产家庭的独生子,从来不缺钱用。
他很聪明,是 top2 本硕金融硕士,在金融公司实习。才只是实习而已,一个月实习工资交的税比我的工资都高。
他总是冷冷的,第一次约会的时候,身影高大挺拔,正对着我的侧脸眉眼冷峻,嘴唇轻抿,无声传递出将人拒之于千里之外的冷漠。
但是看到我的时候,他的眼神一瞬间变得很柔软,滚烫、浓稠。
讨生活这么些年,我立刻就获得了一个信号:这个人,喜欢我。
无条件地喜欢我,从第一眼开始喜欢我,喜欢到撇下自尊,红着脸面对朋友的打趣,无论如何也要要到我的微信。
喜欢到小心翼翼地接触我,不敢犯任何雷区,一直到交往半年了,才支支吾吾地问我要不要搬去和他一起住。
喜欢到看着我,他的爱就从身体的每一个角落咕噜咕噜地流淌出来,将我整个人茧一样包裹起来。
「我会做饭!我家务也做得很好……你宿舍离你单位太远了……所以……要不要考虑……搬过来……和我一起住?」
在我惊讶的目光下,他的耳朵从耳朵尖开始泛红。浅浅的红晕慢慢渗透了他的皮肤,爬上了他的脸庞。
他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