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晚沈时骁美文欣赏-主角叫余生祈念你一眼的小说孟晚沈时骁已完结全集大结局小说
都懒得再听,一副压根不在乎孟晚死活的样子。
这时,后面传来一声怒到极致的声音——
“够了!你们这群白眼狼!”
三个人一同望去,出声的是刚刚跑来的凌风,得知孟晚和小乐坠楼的事后,他马不停蹄的赶过来,却听见孟父孟母这些只关心孟媛的言论。
他的眼睛几乎要冒火,看着孟家父母那没有一点良心的脸,冷声开口:“孟晚现在生死未卜,你们身为她的亲生父母,对她就连一点关心都没有吗?”
两个老人脸上闪过一阵心虚,孟父道:“媛媛毕竟之前给我献过血,身子很弱,我们先担心她也是正常的。”
凌风深呼了一口气,他真是再也听不下去这种话。
“我告诉你们,三个月前,你出车祸冒着生命危险给你献了800毫升血的人,根本就不是孟媛!是孟晚,是孟晚那个傻子!她献血之后昏迷了整整两天,你们却没有一个人去看她,还让孟媛抢了她的付出!”
孟父孟母包括沈时骁都是一僵,孟父瞪着眼睛,不肯相信:“怎,怎么可能?”
“你要是不信,自己去查献血登记表上的名字,看看给你献血的究竟是孟晚还是你的好女儿孟媛!”
凌风大声吼了出来,又走近两步,一双眼死死的盯着沈时骁。
眼中的恨意比刚才看孟家父母是还要浓烈。
沈时骁还以为他也要对自己说什么,可凌风什么都没说,直接挥起一拳狠狠打在了他脸上!
第十一章
连孟父孟母都吓了一跳,连忙要来拦他。
可凌风像是发怒的豹子,谁也拉不住他,他一拳接一拳的打在沈时骁脸上,沈时骁自然不甘示弱,很快反击,两人扭打在了一起。
凌风揪住他的衣领:“畜生!你这个畜生!”
其实沈时骁能够理解他这么恨自己,毕竟凌风喜欢孟晚,而小乐又是孟晚的孩子,自己刚刚选择了皓皓,差点害死了孟晚母子,思及此,沈时骁心里有一股很复杂的心情。
即便他当时知道楼下已经铺好了救生气垫,但从那么高的楼上跳下去,本就是九死一生,在那样的情况,他抛弃了自己亲生儿子,几乎就等于是让他去死。
他承认,当时是孟媛的话触动了他,毕竟当年是她给自己捐了肾,皓皓又是她唯一的孩子,他没有任何部办法不选择皓皓。
沈时骁的理智一遍遍的提醒,救皓皓,一定要就皓皓。
可是,当真的看见小乐跳下去,尤其是连孟晚也追了下去的时候,那一刻他竟然心痛的无以复加。
有那么一瞬间,他甚至想跟着一起跳下去。
为什么,那可是孟晚?那个他从来没爱过的孟晚。
凌风的质问还在耳边:“沈时骁,就算你不爱孟晚,可小乐是你的亲生儿子,你怎么能抛弃他!你怎么能抛弃他!”
一字一句,振聋发聩。
一向高高在上的沈家继承人,此刻竟然被吼得说不出话来。
他不愿意承认,心里那阵复杂的情绪是后悔。
只能一遍又一遍的提醒自己:“皓皓,是孟媛唯一的儿子,五年前她为了救我捐肾,她没办法再生育了……”
凌风仿佛听到了世间最可笑的话,他眼中甚至含着泪,忍住那股灭顶的怒意,咬着牙开口:“五年前,为你捐肾的人是孟晚!再也无法生育的人,也是孟晚!沈时骁,你还要被蒙骗多久?”
轰!
就像一道炸雷在沈时骁头顶闪过,震的他一动不动。
他下意识想反驳凌风的话。
怎么可能?给他捐肾的人怎么可能是孟晚?分明是孟媛,分明他一醒来看见的人,也是孟媛!
“不可能!凌风,你别以为你胡说八道我就会信,给我捐肾的人怎么可能是孟晚!”
看着他执迷不悟的样子,凌风满眼失望:“我胡说八道?沈时骁,沈总,沈大少爷,你不是很聪明吗,你不如好好想想,如果当初真的是孟媛给你捐的肾,她怎么可能又能马上去国外深造学设计,她失去的可是一颗肾,能恢复的那么快吗?”
“她之所以能一点事都没有,那是因为,捐肾的人从来不是她!她只不过是钻了孟晚晕倒的空子,抢在她之前在你醒来后出现,让你们都误以为是她捐的肾,骗了你整整五年!”
沈时骁双眼都红了,连孟家父母都愣在了原地。
他狠狠揪住凌风的衣领,沉声道:“不可能!你胡说!”
凌风也不甘示弱:“我又没有胡说,你拿着她们照片去问你当年的主刀医生,不就有答案了吗?”
第十二章
他的语气实在是太笃定,叫沈时骁心中真的产生了一丝怀疑。
难道,他说的都是真的?
两个人还在对峙着,抢救室门上红色的已经暗了下来,医生们走了出来。
他们两人立刻松手,同时走向医生。
“怎么样了?”
医生:“两个病人暂时脱离了生命危险,但是还是情况还是很不好,尤其是小病人,他年纪太小,骨骼本就脆弱,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够孟醒啊。”
沈时骁和凌风都愣住了,紧接着,有护士将病床推了出来,看向躺在病床上面色惨白看上去毫无声息的孟晚和小乐,沈时骁的手紧紧攥住。
他们被推进了重症监护室。
凌风毕竟是医生,跟其他医生一直在沟通孟晚和小乐的情况。
而沈时骁和孟父孟母在另一旁,他们都还在惊讶于凌风刚刚说的话。
心里都不愿意相信。
怎么可能,输血、捐肾的人怎么可能都是孟晚。
尤其是沈时骁,他在玻璃窗户外死死盯着孟晚苍白的面孔,最后猛地转身走了出去。
他直接去找了当年给自己做换肾的手术的医生。
医生对沈时骁的印象很深,因为他是昨晚手术的病人里,恢复的最好最快的那一个。
“是你啊,你怎么了?是不是身体有什么不舒服?”
沈时骁深呼了几口气,开口问时,连声音都有些颤抖:“医生,我想问你,五年前给我捐肾的人,究竟是谁?”
医生一愣,有些为难:“这个,按照规矩,在没取得捐肾者同意时,医院是不能泄露她们的身份的。”
沈时骁却无比坚持:“您告诉我,我只是想感谢她,您告诉我她的名字就好。”
被捐赠者想感谢捐赠者是常有的事,医生也司空见惯,犹豫了几秒,才说:“时间太久了,我也不记得她叫什么了。”
沈时骁想起凌风说的,想拿出两人的照片给他认,可他手头上也没有照片只能道:“那您告诉我,那个人身上有什么特征?”
“特征?”医生想了一会儿,还真想想起来什么:“我还真记得一个,当时做手术的时候,看见她脖子右侧有一颗红痣,很少人脖子上有红痣,所以我当时就注意到了。”
红痣!
沈时骁颤抖着后退了两步,心仿佛被劈成了两半。
那颗红痣,他也看见过,就在孟晚提离婚的那晚,两人在沙发上亲密后,她紧紧抱着他的时候,沈时骁清清楚楚的看见过她右边脖子上的红痣。
此刻,那颗红痣像一团火,在他眼前熊熊燃烧了起来。
真的是孟晚!给他捐肾的,居然是孟晚!
沈时骁不敢置信的僵在原地,再也说不出一句话。
他恍然想起,其实当初刚结婚的时候,孟晚也曾试图跟自己解释,告诉他捐肾的人是她,可那时候的自己,一心把她当做善用心计不择手段的女人,从来没有相信过她的话!
如今,还酿成了大错!
沈时骁,你居然为了一个毫不相干的女人,牺牲了你的妻子和儿子!
第十三章
他双眼红的像是要留下血泪,整个人失魂落魄的离开了医生办公室。
走廊上,遇到了刚好出来的孟媛。
看见沈时骁,她还没发现什么不对劲,而且他刚刚为了救皓皓牺牲了小乐,就连孟晚那个女人现在也可能活不了了,孟媛心里一阵得意。
这就是她上位的最佳时机!
孟媛掐了一把自己,眼里瞬间冒气水雾,走向沈时骁。
“时骁,你去看看皓皓吧,他刚刚受了好大的惊吓,一直在叫爸爸,你是知道的,他一直把你当成爸爸。”
她用着跟从前如出一辙的理由,可这次,沈时骁却没有像从前一向回应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