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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乱洗了一把脸,将包袱打开再次清点了一遍,大大小小共计二十个,零零散散摆了一地。
一年四季的衣服都有, 基本上都是八九成新的,其中还有两件厚的新棉衣。
突然想到什么似的,伸手在棉衣里摸了摸,果然,在一件碎花的棉袄夹层里掏出了五百块钱以及一沓厚厚的粮票、布票、肥皂票、糖票……
她和原主对这个年代的物价都没什么概念,但用脚趾头想也知道,这些钱和票应该是一笔不小的财富。
打开另一个包裹,里面放的全都是吃的:奶糖、麦乳精、奶粉,肉干、饼干,桃酥 ,红糖,还有白面粉,琳琅满目……
看着看着,霍宛西的眼眶就有些湿了,心里涨涨的。
自从父亲去世后,她再也没有感受过这种来自家庭的呵护和关爱了。
整理好包裹,走到门口的时候瞥见土墙上挂着一本发黄的日历,巴掌大小四四方方的,只见最新的一页上赫然印着一九七零年六月六日,庚戌年 壬午月 丁巳日 五月初三。
再下面是五行占卜,印着鲜红的四个大字:
【诸事皆宜】。
霍宛西还没来得及伤感,就听到门外传来一道叩门声。
咚咚!
声音很轻,仿佛生怕把人惊醒似的。
霍宛西警惕地捡起昨晚扔掉的烧火棍,来到木门后面。
院门是虚掩着的,透过门缝,看见一个穿着碎花的确良衬衣的中年妇人。
透过原主的记忆,霍宛西知道门外站着的是墨榛年的婶婶:李春兰。
将烧火棍往门后一扔,打开门喊了一声:“李嫂子,有什么事吗?”
李春兰一拍大腿,喊道:“哎吆,俺的王同志,你可算起来了!俺都来了三趟了!”
听到这话,霍宛西更诧异了。
“嫂子为啥来这么多趟,来了也不叫我?”
李春兰将霍宛西上上下下打量了一眼,抬腿走了进来,笑着说道:
“嘿,还不是文兵那个臭小子,让俺敲门轻一点,别把你吵醒了。”
说着指了指霍宛西的额头,将一块用布包着的东西递了过来,解释道:
“这臭小子看到你受伤了一晚上没睡好,天还没亮就去公社开了药,你快涂上,别留疤了。”
什么?
霍宛西一时有些发懵,看着药接也不是,不接也不是。
就在她犹豫不决时,李春兰一把将药塞进了她怀里。
接着又喊了一句:“走,嫂子给你做饭去。”
做饭?
这下,霍宛西彻底懵了。
“李嫂子,你今天不用上工吗?”她斟酌了一下语气,小心翼翼地问。
李春兰倒是回得很干脆:“上啊!这不有人给俺顶着呢,俺替你做好饭再过去。”
说完也不待霍宛西反应,熟门熟路地来到柴房,干脆利落地把柴火引燃了,用火钳夹起就往灶膛里塞。
霍宛西知道这会拒绝也没用,笑着说道:“李嫂子,那我去拿米和菜,你一会也在这吃了。”
李春兰大手一挥,喊道:“不用不用,米菜俺都带了。这屋里烟大,你只管去外头坐着,一会儿饭好了俺叫你。”
霍宛西没料到墨榛年竟然把菜都带过来了,想了想,认真地说:
“嫂子,要是不用我的东西,我就不吃了。”
李春兰本来打算去门口把米拿进来,听见霍宛西的话,她的脚步又顿住了。
回头仔细瞅了霍宛西一眼,见她一脸认真的样子,当即拍着手说道:
“哎吆,王同志,用你的就用的吧,也不是啥大事。”
李春兰的动作很快,烧火做饭两不误,不到半小时就做好了。
吃完饭,厚厚的手掌抹去嘴周的油水,又摸了摸兜里的奶糖和肉干,心满意足地出了知青院。
心想,墨榛年这臭小子眼光不错,别看霍宛西这姑娘娇娇嫩嫩的,倒是懂事的很。
……
下午的时候,霍宛西给原主的父母写了一封报平安的家书,又将衣服洗了,这一天就这么过去了。
休息了一天,疲倦的身子似乎稍稍得到缓解,不似早晨那般疼了。
夜里,冲了凉,在伤口处涂上药,霍宛西早早地上了炕,放飞意识来到空间。
这个空间和她穿越一样,是她身上最大的秘密。
这也是她昨夜无意中发现的……
第五章 第一天上工
与其说这是一个空间,倒不如说这是一间实验室。
她穿越前所在的那间学校实验室!
左边陈列着一排排亚克力盒子,盒子里装着各种植物种子;
右边是一张长长的电脑桌,桌面摆放着各种仪器设备、电脑;
再往里有一个用作厨房的小隔间,里面冰箱、电饭煲、微波炉一应俱全。
霍宛西在昨日晕倒的位置扫了一眼,那里已经空空如也。
走到自己常坐的电脑前坐了下来,想了想,从笔筒里拿出一支惯用的蓝色水性笔,在便签纸上写下:
【霍宛西的包包里有一张彩票,可兑换一千万奖金。】
【见此便签之人可在兑奖后自留一百万,余下全数捐赠给实验室,谢谢!】
她不知道会不会有人看到这张便签,眼下也没有别的办法,只能试试了。
这一千万虽然她无福消受,但还是希望有人能看见那张彩票。
能做的也只有这些了……
把便签纸撕下来,贴在了电脑屏幕的正上方。
起身拿起座椅上的防晒服,这件衣服还是去年考驾照时买的,后来就随意搭在椅子上放了一年,没想到现在又派上了用场。
再四下看了实验室一眼,打开常备的医药箱,里面除了感冒药、创可贴、云南白药喷雾外,还有一盒藿香正气水。
回到炕上,把防晒服和藿香正气水悄悄塞到薄被下,发现郑欢欢和肖琳琅已经回来了,似乎并察觉她的异样。
“这水库要挖到什么时候啊?我手上已经起了好几个泡了,再这么干下去手上非起厚茧不可。”
郑欢欢刚冲了凉回来,毛巾搭在肩上,苦着脸,唉声叹气。
肖琳琅斜了一眼炕上的霍宛西,阴阳怪气地说:
“欢欢,谁让我们没有投胎到一户好人家,可不得累死累活赚工分。”
她将脸盆咣当一声扔到洗脸架上,话锋一转又接着说道,
“不过,到了这千水沟当知青,即使投了户好人家也没用,想天天偷懒不上工?没门!”
霍宛西气乐了,手里摇着蒲扇,温吞吞地说:
“嫌弃自己胎投的不好,可以回炉改造重新投嘛。至于到了这千水沟有没有用,那可不是你说了算哦。”
她的话还没说完,肖琳琅就冲了过来,手指着她的鼻子,声音拔得老高:
“霍宛西你咒谁呢!你给我说清楚,谁回炉改造重新投胎?!”
霍宛西懒洋洋地打了个哈欠,抬起一根手指轻轻拨开她的手,不紧不慢地说:
“你认为我在说谁,就是谁呗。”
肖琳琅气得浑身发颤,死死盯着霍宛西那张让人嫉妒到发狂的脸,伸起爪子就抓了过来。
“看我今天不撕了你的嘴!”
然而,她的手还在半空,就被郑欢欢拽住了:
“两位姑奶奶,别吵了,明天还得上工呢,都早点休息吧。”
霍宛西也懒得跟她吵下去,笑着对郑欢欢说:“那我先睡了哦……”
夏天上工都起得很早,霍宛西被郑欢欢叫醒时整个人都是迷迷糊糊的。
眯着眼看了一眼手表:六点。
直到舀了一盆井水擦了把脸,人才稍微清醒了些。
麻利地穿上防晒服,塞了两只藿香正气水、几块肉干奶糖放进包包里急匆匆地出了门。
走到门口,知青院的几人围着霍宛西打量一圈。
这是什么款式?
衣服上还连着一个帽子,似乎还有些小透明,可以看到里面的黄色碎花衬衣。
一袭浅粉色衬着她的小脸更加白皙柔嫩,看上去比平日多了几分俏丽灵动。
郑欢欢眨着圆溜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