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疯批宿主她野翻了(沈柒元浮生)知乎小说无删减版免费阅读-沈柒元浮生精彩章节推荐阅读
这女人,实在是太惨了!
赵静姝受不了那些眼神,也受不了可能是自己害死了穆其琛,从那之后,便一直郁郁寡欢,郁结于心。
哪怕家里有钱,她也过得不快乐,甚至都不愿踏出房门。
没几年,便抑郁而亡。
沈柒那时候和孟攸宁还在蜜月期。
短短几年时间,孟攸宁名下的金融公司就一跃成为省内巨头,甚至已经向外扩张。
他注资了一家做医疗的公司,抬起对方跟穆家打擂台,自己还时不时出手做空穆氏。
前不久,穆氏跌落谷底,直接宣告破产。
孟攸宁为何针对穆氏,大家心里都清楚。
那可是差一点的夺妻之恨啊,他这个小心眼把穆氏搞破产,简直不要太正常。
穆氏对上孟攸宁,也实在没什么底气,破产之后就远远离开本省,靠着一点微末资金东山再起。
那就不关孟攸宁的事了。
他目光温柔的注视着在他面前跳舞的沈柒,将双手张开。
伴随着一缕清风带来的浅香,沈柒娇软温热的身躯已经投入到他怀中,正半仰着头冲他甜甜笑着。
“我好看吗?”
沈柒抱着他的腰问。
“好看,柒柒是从天上下来的小仙女吧,不然怎么能好看到连阳光都为你倾倒呢?”
孟攸宁抬手轻轻拨弄了下垂落在她额头的散碎细发,目光专注而深情。
“攸宁,你说话越来越好听了。”
“真心话。”
孟攸宁柔声应着。
说话当然好听,他可是特意在网上进修过的,翻过的类似于《当代完美老公守则》都不止一本。
这要是还哄不好自家小祖宗,他干脆也别混了。
沈柒捞起他的衣角擦了擦脸上的汗水,顺手就摸了下他依旧紧实的六块腹肌,“你也好棒。”
“哪里棒?”
“哪里都棒,就是心眼坏。”
沈柒轻戳了戳他胸膛。
“我心眼坏?”
孟攸宁眼眸微眯,一把捞起沈柒将人往床上一放,略带威胁的逼近她脸颊,“我心眼坏?”
一边问,一边轻挠着沈柒的腰。
惹得沈柒发出一连串的娇笑,赶紧认错,“没有没有,我乱说的,哈哈哈~攸宁,攸宁,我最爱你了~”
等孟攸宁收手,沈柒才坐起来,在他脸上留下好几个口红印,“攸宁不坏,攸宁对我最好了。”
孟攸宁伸手弹了下沈柒的额头。
不料沈柒却忽然脸色一变,俯在他身上冲着床下干呕了两声,眼角都憋出了两滴泪花儿。
吓得孟攸宁连忙把人往医院一送……
“怀孕了!”
孟攸宁又惊又喜,还隐隐有点后怕。
幸好刚才没干什么出格的事,不然多危险啊!
他特意仔细的问过医生,把孕期内要注意的事都记在脑子里。
转过头,瞧见沈柒安静的坐在椅子上,手掌轻柔的抚着肚子,眉眼温柔而慈蔼。
她会给自己生一个孩子,给自己建立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
窗外那道光洒在她身上,像神仙一样~
不。
不是像。
她就是传说中救苦救难的神仙啊,将陷在泥潭里的自己拉起来,让他奔赴向最美好的未来。
“柒柒~”
孟攸宁走到她身前,半蹲下来亲吻在她脸上,“我好爱你。”
像向日葵永远追逐阳光那样,我永远追逐并迷失在你温柔而灼热的爱里,至死不渝!
第二百五十四章 别想利用小村姑
“叮~积分结算中……任务完成度S+,原主满意度100%,金手指售价120万,总计获得积分150万。”
1818笑吟吟的说,“宿主,原主很满意你的处理方式哦~”
沈柒轻哼了声,“走吧,下个世界。”
“好嘞~”
1818迅速将沈柒送往下个世界。
……
那是一个艳阳天。
金灿灿的阳光洒落在树梢中,将绿叶子上染上些许暖黄。
一道娇小的人影儿行走在树荫底下,如墨的长发被一根木簪随意挽起,手里拎着一个绿竹编成的篮子。
篮子有些微重,显然也是有些年头了,竹条微微分叉开裂,颜色也甚是陈旧。
转过头来,那张脸略失几分颜色,显得颇有些寡淡,那双眼也无甚滋味,但不过瞬息之间,那双眼便璀璨生辉,格外夺目。
沈柒先打量了眼四周环境,再垂眸看了下自己的穿着,麻布制成的短褐,踩着一双软底布鞋——看来家境不咋地啊~
不过沈柒也不在意这个。
眼见四周无人,她迅速接收了世界剧情。
和她预想中的不一样,这并不是一个普通的古代世界。
原主生活在沧澜大陆。
这片大陆地域辽阔,从上到下划分为三界,上为天界,居住着各种异兽灵宝;中为人界,居住着修真者和凡人;下为深渊,是魔族的栖居地。
天界各大种族一般都由种族族长管辖,各种族之间相处和谐。
人界修真者由各大宗门掌管,凡人则由几个不同国家的皇帝管辖,这些皇帝,又分别投靠了不同宗门,修真者与凡人一般情况下泾渭分明,各不相干。
深渊却全然不同,深渊以武力值论大小,所有魔族会奉拥最强大的人为魔尊,听从对方的命令。
深渊,比天界、人界都要乱。
而原主,只是人界一个普通村姑,修真者也好,魔族也罢,这些都离她太远。
原主幼年父母病故,村里人都有些嫌原主克亲,将她诓骗到距离村落很远的云雾山底下,一个人生活。
到后来,村里人甚至都把原主给忘了。
不过原主也是命大,硬生生一个人挺了过来,只是眼看也快二十的人了,一直孤孤单单的。
好巧不巧,这天她在云雾山底下捡了个男人。
光看一眼,原主便惊为天人,又见对方重伤在身、昏迷不醒,于是便将人拖到自己家养着。
没两天,男人醒了,自称是去主城赶考,不慎遇到劫匪的学子,名曰祝行之,年方十九,也是父母双亡。
看他这般凄惨,又给了不少银钱给自己,原主顿时心软,就留着他一直照顾着。
过了半年,原主又在云雾山碰到一个男人,男人长得也颇为俊美,温和得不像凡人,说是来云雾山看风景的书生。
交谈间,原主压根没发现,在她要给祝行之送去的药包里,被男人下了点黑褐色的粉末。
粉末没有任何味道。
之后原主将融了粉末的药熬好,送到祝行之手里,祝行之喝下去不到两分钟,便口吐鲜血,紧接着,她半路上遇到的男人才悠然出现。
那时候原主才知道,祝行之原来是魔族,甚至还是魔族上任魔尊。
而她后来遇到的那个男人,是魔族现任魔尊谢云晚,他越级挑战并打败祝行之后,才成功登上魔尊之位。
云雾山,是魔族与人界间的屏障。
若有魔族想强行穿越云雾山进入人界,便是如祝行之这般强大的人,也得重伤养上个好几年。
祝行之当初是诈死逃生,在魔族,他已经是个死人了,然而谢云晚心狠手辣,想斩草除根。
但他自己而今也是重伤在身,打不过祝行之,便利用原主,给祝行之下毒,将人害死。
这些事,也不是原主想知道的。
而是在祝行之濒死之际,谢云晚自己说出来的。
当然,反派死于话多这一条定律,并没有在谢云晚身上体现出来,祝行之也没能在最后关头翻盘。
在祝行之死后,谢云晚毫不留情的直接杀了原主。
由于云雾山本来就没什么人来,原主又一向独来独往,谢云晚毁尸灭迹又做得够彻底,所以压根没人发现什么不对。
接下来,谢云晚还住在原主房子里养伤、生活,和深渊魔族里应外合,推倒了云雾山。
魔族与人界第一场大战掀起,风浪瞬间卷席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