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腻了就把我师父给一脚给踹了,回到家中,正碰上他最小的妹子嫁人。
按理该是他这个做亲哥哥的,把妹子背出门,可他妹子怕婆家有什么想法,硬是没让他背,连送亲都没让他送。
可笑不可笑啊?
这家里的衣食住行,吃喝拉撒睡,都是他在供着;他妹子所有的嫁妆,都是他掏的银子,临了倒还嫌弃他丢人。
我师父万念惧灰,拍拍屁股就走了,什么都没拿,身上就背了一把七弦琴。”
沈溟秋也冷笑:“这应了一句老话:狗不能喂太饱,人不能对太好。”
“如今回头再看,也是好事,正因为有了这一出,我遇到了他,我还得谢谢他一家。”
董承风无所谓的笑笑。
“算命的说我师父一生有三劫,一劫为家,一劫为情,一劫为徒,都他妈的算准了。”
他跪了三天三夜,才跪得师父心软。
从那以后,他就跟换了个人似的,每天屁股都不挪开板凳,十指弹出了血。
师父打他的次数越来越少,脸上的笑越来越多,每天夜时,还端来一盆热水,让他把手泡到热水里。
泡手的时候,师父有时候会给他讲些琴理,有时候就说些人生经验。
他总是听得昏昏欲睡,心道:这些经验都是你老人家的,又不是我的,我听个屁啊!
师父这时候就一记毛栗子敲上来,骂他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一辈子能少走多少弯路呢!
沈溟秋:“你师父把你当亲儿子待。”
董承风闭上眼睛,低低一声喟叹,“可不是吗,得靠我养老送终呢!”
沈溟秋:“你送了吗?”
“送了!”
师徒二人在深山里,三间石屋,安安静静的过了十几年后,他长大了,师父也老了。
“后来我师父生了病,吃了两年的药也没见好,有一天午后,他说想弹琴,我就把他扶到院里。”
董承风眼神忽地暗了下来。
“他弹了半首曲,琴弦突然断了,他笑笑,和我交待后事,夜里痛痛快快地走了。”
沈溟秋:“然后你就去了金陵?”
“先回了趟家,看看父母兄弟,本来想上前认一认的,突然觉得没什么意思,远远地看几眼后,就走了。
“怎么没意思?”
“从前的事情都忘了,就记得在草原上撒了风的玩,爹长什么样,娘长什么样,几个哥哥长什么样,统统忘了。”
董承风眉目低垂:“倒是我师父,一闭眼,他的脸就在我眼前,一刻也难忘。”
停顿一会,他又补了一句:
“用我师父的话说,亲爹娘、亲兄弟的肚子里也都是算计,觉得舒服了,就多处处;觉得不舒服,就离远点,谁离了谁都能活。”
沈溟秋:“你师傅是个通透的人。”
“不通透,能有我吗?”
董承风笑了:“说是养老送终,可他一身弹琴的本事,和身后的东西都给了我,让我少吃多少苦!”
沈溟秋一下子就想到了晏行,眼眶微微泛热。
“对了,去金陵府是我师父的意思。”
沈溟秋立刻从自己的情绪中挣脱出来,“为什么?”
“我师父说,一个好的琴师是一定要在红尘俗世里摸爬滚打的,在深山里只能练练琴技。”
董承风见沈溟秋似乎没明白,索性把话说得更直白。
“你得经历事儿,酸甜苦辣、悲欢离合都得尝一遍,曲子里才会有情。有了情,才称得上琴师,否则就是个弹琴的。
师父在世时,我的琴声里了不得有一点点乡愁别绪,远远不够的。
他说世间最繁华的地方,莫过江南;江南最繁华的,莫过金陵府的秦淮河,承风啊,你就去那秦淮河上耍一耍吧!”
“我猜你师父,就是江南金陵人?”
“丫头聪明。”
董承风掀起眼皮看她,意味深长道:“他就是金陵人,家在乌衣巷,姓王。”
沈溟秋心中大骇。
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
这诗说的晋代两大豪门王氏一族、谢氏一族的沧海巨变。
据说,八王之乱后,王、谢两大族中的其中一支,后来迁到了金陵府,在乌衣巷定居下来。
原来,董承风的师父竟然是王家人的后代,难怪他既能当琴师,又能做师爷。
王家人,自古以来都以谋略著称。
沈溟秋忍不住又仔仔细细细打量起董承风,半晌,道:“你当真好造化。”
何止聪明,看来书读得也不少。
寻常的女子哪里知道这些典故?
董承风小小的一记试探后,颇为欣慰地灌下一口酒。
酒顺着喉咙往下流,所到之处很快窜起一团火苗,烫得他五脏六腑都熨帖了。
丫头啊,你也好造化!
第七百一十五章三指
金陵府;
十里秦淮;
灯红酒绿;
是这世间男子最销魂的地方。
师父让他来这里,一是替师父看一看难回的故土,二是他在深山里长到M.L.Z.L.二十多岁,还没经历过女人的滋味。
本来就是匹野马,脱了缰绳后,就露出放浪形骸的一面。
他在秦淮河上租了一条船,每天在船上晃晃悠悠的睡到自然醒,醒来就净手熏香弹奏一曲,曲子引得河坊两边的妓女纷纷伸长了脖子围观。
从妓女的嘴里,传到书生们的嘴里;从书生们的嘴里,再传到贵人们的嘴里。
很快,就有人寻曲而来。
不到半个月的时间,他就成了秦淮河上人人都想一睹风采的琴师,火爆的程度,不亚于河坊两边的名妓。
他的走红,一方面是长相,另一方面是琴技。
江南多书生,书生多文弱,突然出现一个高大英俊的异族人,这个异族人浑身野性,却弹得一首好琴,还博古通今,能与书生们高谈阔论……
何止秦淮河,整个金陵都疯了。
那是一段纸醉金迷的日子,多少女人投怀送抱,多少达官贵人抛出绣球,连最斯文的书生都争先恐后的要上他的船。
沈溟秋听到这里,忍不住想替李不言问上一句话。
“去金陵府打听你的人回来说,你的船上有男人,也有女人,你到底……”
她没有再把话说下去,怕人尴尬。
哪知董承风大大方方承认。
“人不荒唐枉少年,我骨子就不是什么好人,既伤过女人的心,也伤过男人的心,他们都想在我这里找到情……”
他半张脸埋在阴影里。
“草原上的野马哪来的情,都是一阵风来,一阵风去,就算有,也不是几个良宵,几句情话就能引出来的。”
所以,传言有的时候就是真相。
沈溟秋往后一靠,目光扫过他抚在琴的手,这手当真漂亮,修长如竹,每个指甲都修剪得干干净净。
光凭这一双手,他就有让男人、女人为他疯狂的资本。
“有人和我说过,你这性子,早晚一天要被人弄死的。”
“我倒宁愿有人弄死我。”
董承风突然换了副口气。
“男人年轻时所有的风流,都要一点一点偿还的,这可比直接弄死,要痛苦很多。”
沈溟秋再也没料到,他会说出这样的话来,愣了半晌,问道:“和前太子是怎么认识的?”
“我应该用机缘巧合,还是命中注定来形容呢?”
董承风眼神有片刻的空洞,“就在我要被人弄死的时候,他出现了。”
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
当时的金陵知府姓谭,名正。
谭正有一双嫡出的儿女,儿子叫谭林,女儿叫谭涵。
兄妹俩都对他爱得死去活来,以至于一个不想娶,一个不想嫁,闹得谭知府一个头两个大,于是就给董承风递了请帖,请他来家中弹一曲。
董承风那时候狂的跟什么似的,压根没把知府大人的请帖放在
心上。
哪知当天晚上,他的船上就来了几个人,刀子一亮,逼着他进了谭知府的府邸。
他被安排住进了一间院子,谭知府派人过来问他,愿意不愿意给他们家少爷暖床?
他想了想,说不愿意。
过一会,又有人来问他,说愿意不愿意娶他家小姐?
他想了想,回答还是不愿意。
这一下,把谭知府给彻底惹怒了,亲自上门,让他在断三指和给他儿子暖床中选一个。
“你选了断三指。”
董承风猛的抬起头:“你怎么知道我会选这个?”
“给少爷暖床,是充当玩物;但娶知府的女儿,却能名正言顺的过正常人的生活。”
沈溟秋:“你连娶他女儿都不愿意,又为何要做那暖床的人?”
董承风看着沈溟秋半晌,忽然问道:“那你可知道,我为什么不愿意娶她女儿?”
“野马不是一般人能驾驭的。”
沈溟秋:“只能说,她驯服不了你。”
董承风:“因为她不是我一眼就喜欢的人。”
沈溟秋在这话里,听出了另一层意思:“所以,你有一眼就喜欢的人?”
“有!”
“谁?”
董承风似笑非笑:“先说我如何遇到他,再说我喜欢的人,故事很长,总要有个先来后到,我们慢慢往下说。”
沈溟秋心说还好李不言不在,否则还不得被他活活急死。
“好,你慢慢说!”
“没错,我选择了断三指。”
师父给他起了这个名,让他要迎合贵人,可他从来不知道什么是迎合。
让他娶一个根本没感情的千金小姐,哪怕有金山银山堆在面前,他都不愿意。
谭知府冷笑着夸了句“有志气”,给他一个时辰的时间,最后考虑一下。
他考虑个屁!
先吃饱,再喝足,然后把琴拿出来,认认真真的弹起曲来。
三根手指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