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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在这时,门被推开——“妈妈!”
江晟目瞪口呆。
“爸爸你为什么要压在妈妈身上?妈妈是病人,爸爸不可以……啊!”
话没说完,就被徐颖抱走了,留下病房里呆若木鸡的两人。
江语若噗嗤笑出声。
“你还笑!”顾璟言郁闷道:“小晟这孩子,以后别想跟你睡了。”
“你不会回了北城还要跟他抢吧?”
他理直气壮:“什么叫抢?我跟我老婆睡,天经地义。他都快五岁了,不是小孩子了。”
她无言以对。
“对了,刀疤和陆卿卿现在怎么样了?”
顾璟言顿了顿:“你掉进海里以后,刀疤被当场击毙,陆卿卿逃跑了,可能是腿脚不便,她在逃跑过程中失足从邮轮上跌下海,尸体已经打捞到了。”
江语若唏嘘不已:“造化弄人。他们有这么戏剧化的下场,也算咎由自取。”
顾璟言冷着脸:“敢伤害我在乎的人,这个下场算轻的。”
第四十三章 永不凋谢的向日葵
新展的董事长办公室里,余茉惆怅地托腮。
“唉,你竟然要离开海城了……我就知道,你迟早会跟顾总回北城的。”
江语若很不好意思:“余总,谢谢你这几年的照顾……”
余茉摆摆手:“照顾什么?主要也是你自己的努力。哎,我就是可惜损失了一名大将,如果当初新展没有搭上顾氏集团,顾总就找不到你,你现在也不会走了……”
见江语若有点哭笑不得,她撇撇嘴:“好啦,你知道我开玩笑的,看到你找回了自己的幸福,我当然为你开心,有空要带小晟回海城啊。”
江语若含笑点头:“当然会的……”
叶钧推门而入,看到的就是两个女人对望微笑的画面:“语若?今天是来交接的吗?”
“叶钧?你怎么来了新展?有合作?”
余茉假咳了一声:“他是来接我的。”
“你们……”江语若打量着他们,突然发现叶钧和余茉站在一起很般配。
“别误会!”余茉不自在:“叶氏来考察新展有没有合作的潜力,我们是去谈公事的……”
江语若忍俊不禁。
以前跟余茉谈合作的大人物不乏一些优质青年才俊,余茉从不担心被误会什么,怎么现在叶钧来了,她就担心了?
而且,谈公事就谈公事,余茉解释到脸红是什么情况?
……
江晟第一次坐飞机,看什么都新鲜。
“妈妈你看,海城越来越小了!”
“妈妈,云真好看。”
兴奋没多久,他很快就睡着了,江语若给他盖上毯子,不经意间听见顾景言问:“语若,你喜欢什么样的婚礼?”
她认真思索:“婚礼?什么样不重要,重要的是跟谁结婚吧。”突然反应过来:“啊?我们要办婚礼吗?”
“咳。之前没给你一个婚礼,是我不好,当然要补回来。”
她有些不好意思:“会不会太迟了……小晟都这么大了……”
“怎么会迟?”他眼中柔情似水:“我要让你成为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嗯!”她重重点头:“我相信你。”
……
飞机落地,舱门打开,乘客们依次走出飞机。
江语若抬头看着北城湛蓝的天空,十分恍惚。
久违了,北城,我的家。
……
穿过顾宅大门,江语若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只见顾宅院落中的向日葵开满了整个花田,迎风招摇,朝气蓬勃。
“向日葵开了!”她激动地朝花田跑去:“我以为不会开到八月……”
在她身后,男人宠溺一笑:“因为它们知道你要回来,延长了花期。”
阳光照耀在金黄色的花瓣上,熠熠生辉,女人立在花田中央,低头嗅着向日葵的芬芳。
明眸皓齿,笑靥如花,她比怒放的向日葵还要好看。
他眯起眼,双手抄兜倚着大门,不打算过去打破这份美好。
“景言,你过来呀……”
她倏忽回头,笑得眉眼弯弯。
忍不住被她的心情感染,他不由自主朝她走去。
岁月是如此温柔,让我有生之年得你相伴。
他心里那片向日葵,永远不会凋谢了。
……
屹立北城多年的豪门世家——顾家,前段时间那场世纪婚礼至今仍被人津津乐道。
先不说那斥资过亿、旷古绝今的大排场,光是新郎新娘的颜值和背景,就足够登上北城所有媒体的头条。
受邀出席的宾客想法达成了高度一致:新娘美艳不可方物,新郎俊美如天神,是绝对的天作之合。
婚礼上,新娘微隆着肚子,穿婚纱看不太出来,要不是新郎全程宠妻如命,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所有宾客都不知道新娘怀了小宝宝。
顾景言是宠妻狂魔的传闻就这么传遍了北城上流圈子。
……
顾宅主卧,男人立在落地窗前,抿了一口红酒。
身后有个人亲昵地靠了上来,环住他的腰,男人勾唇一笑,搁下高脚玻璃杯,转身回抱他的妻子。
“今天宝宝乖不乖?”他温柔抚上她的肚子。
江语若点头:“当然,这一胎比怀小晟还好受点,很少踢我,我猜是个女孩。”
“女孩好,像你。”
落地窗映出两人相拥的身影,窗外蝉鸣不止,向日葵灿烂盛开。
“顾景言我问你个问题。”
“嗯?”
“爱你的人和你爱的人,你选哪一个?”
“爱我的。”
“为什么?”
“因为最爱我的那个傻女人,我也一样爱着她。”
——正文·完——
番外之情书
十五岁那年,江语若随父母来顾家做客,做了一件大事。
在顾宅大门前的花田边上,她堵住十七岁的顾家少爷,递上她亲手写的第一封情书。
当时的顾景言是什么反应?
当然是觉得她烦人了,把情书当着她面揉成一团,丢在泥里。
按理来说,一般女生都会无地自容。
可她却越挫越勇,不但隔三差五见缝插针给他塞情书,有事没事就来顾宅蹲点,简直在无孔不入渗透他的生活。
他还记得,每次来顾宅做客,她最喜欢坐在花田深处的长椅上。
因为那个角度,可以让她清楚知道他什么时候从大门进出。
她的小聪明似乎都用来追求他,从来不知道放弃为何物。
真是他见过的最厚脸皮的女人。
可没有人知道,后来他鬼使神差回到花田,把沾满泥土的情书捡了回来。
紧张地锁上房间门,他一人坐在书桌前,将情书展平、摊开。
尽管粉色的信纸被揉成一团,上面的字迹依然很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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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我喜欢的你:
顾景言,收到这封情书你应该很意外吧?
在你面前,我总是蠢呼呼的,干不出来什么聪明事。其实我不笨,只是在喜欢的人面前智商变低了而已。
我很早就注意到你了,在学校里你总是独来独往,不了解的人会觉得这就是高冷,其实不是,你只是享受独处,我知道的。
你嘴上说着“野狗很烦”,实际上还是会把自己面包中的香肠送给路过的流浪狗。
看到有人欺凌弱小,你会过去阻止。
我还喜欢你不费吹灰之力拿到第一的样子,我连进前十都很吃力,为什么你就能那么容易做到呢?
之前拜托你给我辅导功课,确实是我别有所图,其实你每次讲题我都听不进去。当时我满脑子都爱想,这一刻死掉也没有遗憾了。
真傻啊。
你会不会好奇,我为